在保安實際工作中,保安管理人員不能正確認識和運用獎勵的藝術,保安隊員不能正確看待獎勵的現(xiàn)象較為普遍。那么,班隊長應該如何運用獎勵, 隊員應如何看待獎勵呢?
一、獎勵的動機要純
獎勵是鼓舞士氣的一種方式,應該給予工作負責和做出成績的人,但部分管理人員卻有悖獎勵的宗旨,動機不純,把獎勵當成拉籠人心的“工具”。實行“四獎” 政策,即誰和自己的關系好獎誰,誰請我吃飯獎誰,誰家困難獎誰,誰讓我高興獎誰。其實,獎勵是嚴肅的,也是神圣的,獎勵的動機要建立在“三個有利于” 的基礎上,即有利于增強隊員的干勁,鼓勵先進,鞭策后進,有利于提高整個隊伍的競爭力和凝聚力,有利于工作的開展。
二、獎勵的方式要得當
妥善把握獎勵的方式也很關鍵,不能隊員做出一點成績就大獎,有的做出很大成績卻不獎或少獎,或不能做到公平對待,這樣勢必影響管理人員在隊員心目中的地位。因此,班隊長應該多站在講大局、講奉獻、講成績的立場上考慮獎罰,嚴格按照《保安員獎懲條例》 的規(guī)定,把握好獎勵的度,心里有本“明白賬”。
三、正常工作可獎亦可不獎
保安員在維護客戶單位安全的同時,由于各個執(zhí)勤崗點性質(zhì)的不同,所承擔的相應責任也就不同。如行政單位和大型企業(yè)需要隊員站形象崗,隊員常常頂烈日、冒風雨,一站幾個小時,很辛苦;金融和通信類的營業(yè)網(wǎng)點,需要隊員熱情禮貌,為辦事人員做業(yè)務導服,面對辦事人無數(shù)次的咨詢,隊員又會口干舌燥也很不容易;公共娛樂場所打架斗毆、盜竊和搶劫事件時有發(fā)生,危險系數(shù)很高。
班隊長認為自己的隊員工作很辛苦,認為向公司要點獎勵,應是水到渠成,理所應當。其實,這些都是隊員日常工作的范圍,份內(nèi)之事,可獎亦可不獎。當然,單位有明確規(guī)定或是隊員確實做出特殊貢獻的應除外。
四、沒有獎到自己的,一般不宜“爭獎”
保安工作中,班隊長在報獎時應慎重考慮,權衡利弊,盡量照顧全面,而保安員也不能為獎而工作,因為做好本職工作畢竟是自己應盡的職責。
五、 該獎勵一定要落實到位
隊員工作做得好,班隊長承諾要對其獎勵,但卻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及時兌現(xiàn),這種情況在保安隊伍中屢見不鮮。班隊長要把隊員的事當成大事,說到一定做到。管理人員只要站在公平、公正的立場上,嚴格按照規(guī)章制度辦事,正確、合理使用獎勵,獎罰分明,獎得準確、及時、到位,定能讓隊員心服口服,少發(fā)牢騷,促進隊伍形成良好的風氣 推動保安隊伍的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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